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白志标

  近日,在《关于公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发布将近两个月之际,国家体育总局在其官网刊登了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正式稿。《公告》由国家体育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七部门共同发布,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包括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和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

  《公告》的出台与2021年5月发生在甘肃黄河石林山地的百公里越野赛出现21人遇难的重大事故密不可分。近年,路跑特别是越野跑赛事活动存在野蛮生长、标准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首批发布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包含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明确了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类型和标准。其中,山地越野跑赛事分三类,第一、山地越野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①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线;②有夜间赛程安排;③距离超过42.195千米);第二、山地多项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①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线;②有夜间赛程安排;③需要使用绳索装备、上升/下降器械等专业技术装备;④距离超过42.195千米);第三、户外拓展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①使用专业技术装备;②设置有距离地面2米以上的项目)。

  尽管每类赛事都有多个标准,但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就属于目录中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毫无疑问,按照最新的标准,以往曾在国内举行的山地越野跑无疑都在目录范围内。按照《公告》规定,符合列入目录中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和条件的,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公告》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由此可见,未来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领域,政府、单项体育协会等官方将扮演主要角色,而完全由商业机构组织尤其是主办的山地越野赛事将被严格审核,获得许可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

  与《公告》一起生效的还有国家体育总局新修订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其中不仅新增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章节,而且还增加了“建立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这也是“熔断”机制在体育赛事管理中第一次正式被制度化,“熔断”机制启动的条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此外,还包括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条件的因素。

  《广州日报》2023年1月6日A14版

【编辑:刘星辰】